韩国水原地方法院
23日对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
“华城电池厂火灾”
一案作出一审判决
判处涉事企业代表朴淳瓘(音)
有期徒刑15年
法院认定朴淳瓘
违反保持紧急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的义务
未能履行确保安全保健的责任
与员工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
当天
法院还以违反《产业安全保健法》
业务过失致人死伤等罪名
判处朴淳瓘之子、涉事企业总括本部长
朴重彦(音)有期徒刑15年
罚款100万韩元

2024年6月24日,位于韩国京畿道华城市一座电池制造工厂发生火灾,造成23人遇难,其中包括17名中国公民。韩国警方、雇佣劳动部组成的“华城电池厂火灾”事故调查组去年8月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,该电池厂一直采用调包等方式通过质量检查,生产过程粗制滥造,最终导致不良电池产品起火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。
